[新聞] 兵工廠領班酒駕被開除 二審逆轉軍方勝訴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1-07-27 08:59:40
兵工廠領班酒駕被開除 二審逆轉軍方勝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17301
自由時報2021年7月27日〔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軍備局205廠陳姓領班酒駕被開除,打官司恢復工作後,軍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受理後
卻大逆轉,改判兵工廠勝訴,原因是他督導火藥製造,紀律要高標準,可上訴。
陳姓原告指出,2010年4月13日下班返家,因飲用保力達藥酒後騎乘機車外出,在大樹區被
警攔查,酒測值0.19毫克,經裁罰15000元,吊扣駕照12個月。同月16日下午,兵工廠召開
懲罰評議會,以違反勞基法情節重大,不經預告開除他。
他說,服務期間表現良好,未造成單位損害,且酒測值僅0.19毫克,應屬情節輕微,要求恢
復僱傭關係,並給付薪資55000元。
被告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則說,陳員服務於火炸藥生產單位,對於安全性的要求較
為嚴格,他卻漠視軍中禁令,對於廠內工安已發生一定程度之風險。
並說,陳員身為單位領導,對於下屬有指標作用,若姑息縱容,對軍中內部紀律影響甚鉅,
所以予以最嚴厲處分開除。
高雄地院判決陳勝訴,恢復其工作,並獲賠5萬5000元薪資,但軍備局不服上訴,高雄高分
院調查,兵工廠自2010年1月起,至同年4月13日陳員被查獲酒駕止,短短3個多月已累計進
行10次酒駕防制宣導,先前並有8名官酒駕記2大過,其中4人遭淘汰,另有3名聘僱人員酒駕
全部開除。
此外,陳員服務於高危險性火炸藥生產單位,對於品行要求及紀律遵守應有較高標準,況且
他擔任柱藥所12等化工領班,對於一般員工均有一定表率及影響,更應切實遵守軍中規範及
紀律要求,因此改判兵工廠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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