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校情人節約女兵吃消夜 事後被告性侵!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2-14 19:01:07
少校情人節約女兵吃消夜 事後被告性侵!line這句話救了他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214/NS7DLK3Q4BA6HBAGVGPT67S5M4/
蘋果新聞網2022年2月14日(郭芷余/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兵小芬(化名)指控同單位吳姓少校前年情人節當晚邀她到租屋處喝酒後,強
行將她留宿並用身體壓制她,說:「小妞,你知道來我家要幹嘛嗎?」對她上下其手,檢
方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但橋頭法院審理時發現案發後3天,吳男在Line的限時動態寫
下「心死了」,小芬還截圖回應「跟我沒關係吧?(我只是不想臭美)」等語,態度與常
情有違,認為無法從小芬單一指述就認定吳男犯行,判他無罪。
小芬提告指出,她和吳男都是職業軍人,吳男想追求她,前年2月14日晚間9時許邀她在情
人節當天離營吃消夜,她因對方是長官的緣故不敢違抗而坐上吳男機車,吳男買了啤酒後
說要回家喝,於是兩人回到吳男租屋處看電視、喝酒聊天。
到了深夜11時許,小芬表示該回營區,但卻被吳男以喝酒不能騎車拒絕,要小芬住在客房
,小芬因沒帶錢只能留下,但吳男卻站在客房門口不走,還要她坐上床,小芬嚇得只能照
做,卻被吳男上前壓倒在床上,說:「「小妞,你知道來我家要幹嘛嗎?」對她上下其手
,從腿一直往上撫摸到胸部並強吻,小芬大喊「不要」,持續掙扎閃躲後吳男才罷手。
吳男到案坦承對小芬有意思,但否認非禮她;他說情人節當天在租屋處聊天時,因為觀念
不合而有小爭執,他因此不想交往,當天完全沒有碰觸她,兩人分房睡,隔天早上就載她
回部隊。橋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小芬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閨密作證她隔天哭訴等證據,
將吳男起訴強制猥褻罪。
法院審理時,吳男拿出兩人對話,表示案發後3天後,他在Line限時動態中寫「心死了」
,小芬還截圖下來主動與他聯繫,說:「應該跟我沒有關係吧,ps .我只是不想臭美。」
且事後吳男傳訊息關心她時,她也以笑臉回應。
法官認為兩人對話透露曖昧情愫,若小芬真的遭到吳男猥褻,衡情應無法再信任對方,上
述互動實與常情有違。
加上小芬同袍證稱,小芬案發後的情緒無特別變化,反而是2019年與前男友分手時,魂不
守舍的狀況還比較明顯;她的閨密雖然證稱情人節隔天小芬哭著聯繫她說遇到不好的事情
,說到遭軍中少校毛手毛腳,但當時小芬與另一名學長秘密交往,並曾跟她訴苦前男友會
騷擾她,因此她無法確定小芬當天情緒起伏的原因。
法官同時發現,小芬在案發後2個多月才到身心科就診,在此同時她剛因與已婚異性同床
共寢衣衫不整被捉到,遭法院判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因此無法判斷其創傷後壓力症
候群是因為另案、被前男友騷擾,還是被吳男性侵所致,無法以該診斷證明作為補強證據

法官認為診斷證明及證人證詞都不能作為本案證據,而小芬事後與吳男的互動又不似遭性
侵,因此依罪證不足將吳男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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