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04-17 18:44:53女兵愛上大十歲班長 被軍方汰除還挨告要賠班長妻3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45706
聯合新聞網2022年4月17日(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
陸軍某裝甲旅一名20歲陳姓女兵與大10歲的已婚林姓班長譜出戀情,在IG貼上2人遊玩、
擁吻與開房間照片,林還無預警要和妻子離婚,妻子得知內情後分向軍方檢舉,向女兵求
償80萬元,軍方經內部調查後,認定兩人不當男女關係屬實,各記兩大過汰除;新竹地院
審理終結,法官判女兵須賠林男妻子30萬元。
林男妻子主張,林男是陸軍裝甲旅上士情報士,去年忽然提議離婚,稱有任務須留守軍中
,實際上卻是和小10歲的陳姓女兵外出旅行,陳還在IG貼上2人遊玩、擁吻、旅館內照片
,並發文「真的小累,我的小靠山,好久沒有愛一個人愛的這麼的辛苦,但為了未來,我
會再努力!」
林男妻子曾告知陳女不要介入其婚姻,對方也說會再注意別再打擾,但事後卻帶著林回老
家,又共遊宜蘭,讓林妻氣的向陳求償80萬元。
林妻說,她害怕林男與陳女發生性行為感染愛滋病,因此告訴林「愛滋病潛伏期有三個月
,你不回答我,我就再等三個月驗完沒事才能離婚!」林則說「不用擔心愛滋病,就有戴
套啊,就那次而己啊!」可見林離婚急切,不惜坦承與陳曾發生性行為。
法官向陸軍裝甲旅查詢,陳女與林男是否曾因違反國軍風紀而經調查及受處分,軍方答覆
指出,陳雖否認與林交往,然二人牽手、接吻及過夜同宿相關行為,顯有違一般朋友交往
定義;另陳對於明知林已婚,仍堅持交往等情事均坦承,故二人不當男女關係情事經查屬
實,依規定各核予兩大過並不適服現役汰除。
另外,陳女於本件訴訟所陳報的住所,竟是林男位在新竹市北區的現住處,足以證明2人
迄今仍有交往且交情非淺,審酌判陳需賠償林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