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9-22 11:20:56陸軍中士偽造會議紀錄應付上級 下場出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36096
自由時報2023年9月22日〔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陸軍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所屬的鍾姓中士(後勤士,案發後退伍),沒有召開2021年
11月的裝備檢查相關會議,他擔心被上級列為缺失,竟偽造會議紀錄與簽到簿,偽簽連長與
同袍9人姓名,應付上級的督導,卻被偽簽的士官兵發現,台中地院認為他視嚴謹軍紀於無
物,應該要重判,但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且因此而提前退伍,付出相當之代價,依偽造文
書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判決書指出,鍾男是職業軍人,於陸軍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擔任後勤士(
中士),負責該部隊的裝備妥善率、裝備保養與需用品的申請,屬於廣義的公務員,他疏忽
而未通知部隊主官,召開2021年11月的「主管裝備檢查申撥補管制會議」,部隊上級預計於
2021年12月進行督導,他擔心被列為缺失,遂偽造會議時序表、會議紀錄與簽到簿等資料。
鍾姓中士又利用職務之便,盜蓋連長的印章,偽簽連長等9名軍士官兵簽名,藉此偽造整合
為一份會議紀錄,用來應付上級的督導,被偽冒簽名的軍士官發現,向連長報告而轉交憲兵
調查。
台中地院認為,鍾男因避免遭上級稽查而貪圖便利,不思以正當方式處理公文流程,視嚴謹
軍紀於無物,本應從重量刑,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亦深具悔
意,且於去年8月因本案提前退伍,已付出相當代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2月,宣告緩刑3
年,以勵自新,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