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位提前申退成功軍醫 不滿賠800萬聲請釋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23-11-03 16:49:53
首位提前申退成功軍醫 不滿賠800萬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自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楊姓上尉公費醫官原應服役至2026年,2019年卻以「個人生涯規劃」申請提前退伍,被國防部軍醫局以不符合申退要件,決議不受理。楊男興訟,敗訴確定後,決定賠償近800萬元,於今年元月退伍,成為首位提前申退成功軍醫。楊聲請釋憲,主張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相關規定違反平等、比例等原則,憲法法庭特地開庭評議,日前以12比3裁定不受理。
楊男2005年間考上國防醫學院入伍,接受公費栽培,2012年7月畢業任官,應服現役14年,也就是到2026年7月。期間,楊男赴台北榮民總醫院接受毒物訓練1個月,完訓歸建後,志願續服現役至2026年8月1日止。
2019年間,楊男以「個人生涯規劃」為由,提出志願提前退伍報告,軍醫局依「軍醫局所屬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申請因其他事故停役或志願退伍賠償作業規定」核算他應賠償1478萬餘元,行文請他簽下自願受強制執行還款切結書,被楊男拒絕。
軍醫局召開申請志願提前退伍人事評審會議,認楊男未簽立切結書,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規定的申請提前退伍要件未合,決議不受理。楊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准予他申請退伍。
楊男主張,國防醫學院當年的招生簡章,並未寫到提前退伍要賠錢,而今卻要他賠償1478萬元,並不合理。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招生簡章已載明醫學系男女生畢業後服常備軍官現役14年,且簡章及當時法令均無「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得申請志願提前退伍的規定,也就是必須「服滿現役最少年限」始可志願退伍,直到2018年6月21日,才在服役條例中申請志願提前退伍規定。
換言之,楊男原本不得申請提早退伍,是因為新法才獲得此權利,惟新法同時也規定提早退伍應賠償的相關規範,故楊男若想退伍,同時也要負起賠償的義務。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既然楊男拒絕簽訂還款切結書,則軍醫局不受理其提早退休的處分就沒有錯誤,2020年駁回楊男上訴,全案確定。
敗訴確定,楊男仍想要提前退伍,遂服役至今年元月間,賠償近800萬元後,確定離開軍職。
楊男質疑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15條第3項、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第3條第1項但書及第5條第1項規定,違反法律保留、授權明確性、平等、不當聯結禁止、禁止恣意、法律不溯及既往、比例等原則,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認為,楊男的主張尚難謂已具體相關規定客觀上,究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關於裁判憲法審查部分,核楊男聲請意旨,僅是主張確定終局判決適用法律違憲,並未指明確定終局判決所持見解,於客觀上究有何牴觸憲法保障基本權之處。
憲法法庭強調,本件聲請不合憲法訴訟法的受理規定,日前裁定不受理。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78281
=
以前舊制官校生沒有期滿退伍,只有年限退伍
不能提早退,比如你升到少校,就是要20年退
上尉就是15年退
後來很多人一直反應,90年代才改成正期10年專科6年可以報退
這個醫官講的其實是對的,當年跟本沒有任官後退伍的方法
只能犯法或自裁,以前軍官吃大便沒用,
10x年後才開始放一些精神問題的走
後來洪姐開始修法後軍官可以合法退
軍醫局嚇到,才定了一個天價想嚇走想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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