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傳訊「撲倒妳」!與親戚女兵共處寢室 被記2大過翻案吞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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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4年8月15日〔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空軍作戰指揮部呂姓上校,被控任職科長期間,多次與有親屬關係的女兵單獨共處寢室,被
軍方懲處2大過,他打官司翻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軍方指出,已婚呂男原為空軍作戰指揮部上校諮議官,任職單位科長期間,自2023年2月起
,多次與具有親戚關係的士兵甲女單獨共處寢室,且其言語互動踰越長官部屬及親屬關係,
經召開懲罰人事評議會,處分記1大過。
同年6月7日,甲女以其等發生性關係及遭呂男要脅等情事,向監察官提出申訴後,軍方重行
召開人評會決議,改為懲處2大過。
呂男指出,甲女指控發生性行為等,業經檢方處分不起訴,他因念在親屬關係,才對她特別
照顧,未有強迫、利用權勢或違反其意願行為,原處分無視此一事實,逕處以2大過,顯然
過重,有裁量濫用、判斷瑕疵及違反比例原則情事,要求從輕發落。
合議庭法官調查,甲女確曾多次前往呂男寢室相處,呂男還傳送「咬妳」、「撲倒妳」、「
我要妳」、「要不要過來」、「小寶貝」等訊息,及要求她傳送性感圖片,已違反懲罰法等
規定,軍方予以2大過懲處,依法有據,判決他敗訴,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