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職業軍人「公餘進修」補助認定將放寬 護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4-10-17 17:56:56
職業軍人「公餘進修」補助認定將放寬 護理師服役優先分發軍醫院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33433
自由時報2024年10月17日〔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7)邀國防部長顧立雄及局處首長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王定宇提出2項臨時提案,包括放寬職業軍人「公餘進修」補助認定標準,不再限於
與職、業務有關學位或證照,以及具護理師證照役男優先分發國軍醫院服役,並要求國防
部2個月內修正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和研議方案,兩案皆無異議通過。
提案案文指出,職業軍人雖屬廣義公務員,但工作屬性與公務員本質不同,且受「陸海空
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相關法規規範,有限階限年退任的規定。國軍退輔會為協助退伍
官兵媒合第二職涯,積極建置「退除役官兵軍民專長轉銜作業」系統,國防部「公餘進修
」政策也應與時俱進,適時轉型,補助學習經費不應再限於「攻讀與職、業務有關學位或
技術證照為主」。
案文續指,國防部應鼓勵所屬官兵不論與職、 業務有無關聯性或有無補助,均應妥善利
用公餘時間積極學習進修,且官兵個人可將公餘進修所獲得之學位、證照、檢定、證明等
學習成果向人事部門申請核准登載於兵籍資料,並確實完成電子兵資線傳,以利退輔會運
用協助媒合專長順利就業,無縫接軌第二職涯。
然而,為避免全面開放「公餘進修」美意遭濫用,此提案也要求上述與職、業務無關進修
成果,僅限登載於兵籍資料作為退伍後媒合就業運用,不得做為現役期間派職、晉任等人
事運用之依據。
另,第二案則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中整體護理人力需求增加,男性護理人員服兵役期間須中
斷其護理專業工作,退伍後又須時間適應醫療職場環境,委員會建議「具護理師證照役男
優先分發國軍醫院服役」,除增加國軍醫院護理人力,役男服役期間亦可持續精進護理專
業技術,甚至志願留任國軍醫院服務。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要求國防部2個月內將「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 」及「陸
海空軍兵籍資料管理及查證作業規定」相關條文提出修正草案,並同時研議「護理師役男
優先分發國軍醫院服役」方案向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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