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nkan ( )
2014-04-29 21:53:59不好意思,想請問版上一些法律知識,順便發表負評
當初我在網路上看到(貼牌)手機Bara,
雖然鬧的挺大的,但想說送給媽媽新手機也無不可,
當初下訂後,他們承諾會在4/30號前出貨,粉絲團/官網也都沒有任何訊息,
直到我看到有人分享已經在使用的心得,我才意識到他們已經出貨了,
但我卻沒收到,奮而到粉絲頁留言表達不滿,
卻得到以下回覆:
您好,我們之前有寄換貨意願通知至您的信箱,可能信件直接導入置垃圾郵件以至於您
未看到該信件,原因是因為黑色款因故必須延到5/9號才能出貨,
那試問要不要改換成白色款,我們可以立即出貨給您
於是我就火大了!!
為何延遲出貨只用了一封E-mail通知,況且自己也知道很有可能被丟入垃圾信箱,
卻不用其他方法通知?
===============發洩完怒氣後之正題來了==============
所以,由於他們延遲出貨,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們無條件退款呢?
剛剛去翻了消保法,有看沒有懂,只好請版上的高手提供相關資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