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8650572.shtml
Google被控 要Android手機使用自家程式
Google被指控濫用優勢,要求Android裝置製造商必須提供自家的程式,面臨
集體訴訟。
根據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的訴狀,Google要求三星電子等手機製造商,採用
Google一些比較不受歡迎的應用程式,才能使用YouTube這類受歡迎的Google
應用程式,是為了「維持與增強獨占地位」。
直到今年哈佛商學院教授安道曼(Benjamin Edelman)在部落格中,提及
Android系統的「行動應用分銷協議」(MADA),並提出與訴狀中類似的反
托辣斯疑慮,這個秘密才為人所知。
IDC統計,截至去年第4季,全球有78%的智慧手機使用Android系統。蘋果iOS
系統占18%,微軟Windows掌握3%,黑莓則占0.6%。
本官司是由一位宏達電Android智慧手機「EVO 3D」用戶所提起。這名消費者
主張,Google對Android手機的限制,使手機價格變昂貴。Google與三星、宏
達電之間的MADA,都列為本官司的證據。
心得:
google有些服務真的很鳥,像是強制綁定google+來衝高開通率這種事,害我
每次在youtube留言都要切帳號才能用。不過就算不強制安裝google的apps也
是有一票中國廠商活得好好的,所以google在美國本土這樣強制的作為也才會
遭到集體訴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