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遠傳奇怪的4G開台方式

作者: benck (小倫)   2014-06-03 00:13:47
※ 引述《DynaxYoung (戴涅克斯)》之銘言:
: 但是遠傳明明有2個頻道阿 與其與台哥大糾纏
: 還是橋自己內部的頻寬比較實在 保留C1頻段給自家2G用戶
: 初期人數不多用單一的C3(再扣掉台哥大占掉部分頻寬剩8.7mhz)
可參考這篇文
http://www.ncp.org.tw/vanilla/vj-attachment/2013/12/attach293.pdf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俗稱4G管理規則)
第44條: 得標者為2G業務經營者時,倘其得標頻
率或依第81條取得之頻率,為其2G業務原使用之
頻率者,於利用該頻率申請核發4G特許執照時,
應同時繳回同頻段2G業務特許執照
第81條: 得標者為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其雙方
或多方得於取得籌設同意書起六個月內協議,將
其標得之900MHz、1800MHz 頻段之頻率繳回,依
電信法第四十八條向主管機關申請指配或重新指
配同頻段同頻寬之頻率
1800的C1~C4頻段衝突示意圖: http://ppt.cc/I233 (截取自上面的pdf)
如果遠傳拿C3之中的8Mhz開4G台的話,依第44條,要繳回C1和C3的2G執照。
遠傳一繳回,代表台灣大哥大可以在C1自己爽,又可以邊用和C4重疊的2G頻道,
因為台灣大哥大在C1開4G台,2G在C4附近,和原頻率不同,不用管第44條。
這樣變成台灣大哥大爽用15Mhz+1800的2G,遠傳只有一半,
這樣遠傳的2G用戶收訊會變差,4G的用戶收訊也不會太好,
反而讓台灣大哥大2G+4G用爽爽。
鍵盤推測兩方想法:
遠傳:我寧願鬥不過中華的1800開台,也不要讓台灣大哥大用15Mhz或者2G收訊比我好。
台灣大哥大:我不想先繳回C4的2G執照,不然你在C4開台,不給我C1我不就吃屎?
最佳解應該是兩家協商後,一起繳回2G執照,不過面臨的問題就變成:
2G用戶抱怨,收訊變差 (不過4G用戶的貢獻度應該 > 2G的抱怨...吧?)
不過2G用戶抱怨的問題在2017也得解決,先解決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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