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騎U-BIKE時跟朋友換車(換車是因為爆胎了...)
到達地點後我檢查完我的籃子就與朋友一起走了
(但我的包包還在朋友的籃子裡阿!!!!)
等想到要回去找,車子已經不見了..(大約過半小時)
籃子裡面有錢包.卡夾(重要證件都在裡面阿 囧)平板 .手機
打電話給U-BIKE公司,他們有幫我去問下一個借車的人(約10分鐘後借的)
但是借車的人卻說沒看到包包
所以有可能是 1. 在10分鐘內,有人把他拿走
2. 借車的人拿的
之後U-BIKE公司建議我到警察局報案,我過去警察也只是叫我報遺失QQ
(當下太急也沒手機,就這樣報了QQ)
我爬文之後,發現報侵占警察才會主動找
但我已經報遺失了,可以在報侵占嗎?
先謝謝各位了QQ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