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釣手)》之銘言:
: 今天去繳費說我沒用半年的門號還有費用,想說九月到期,這門號是我五月就都沒在用了
: ,只是乖乖繳到合約結束。
: 但後面我才知道手機並非合約到期就會自動解除。現在要我補繳,我不願意,客服也不願
: 意先停止合約,說要繳清才可以停,我已經沒用繳了好幾個月,都沒有任何人告知,當下
: 整個傻眼。
: 後來查詢網路新聞判例是有機會申訴,是不需要繳費的,客服也持續跟我跳針租房子理論
: ,我直接嗆明我就是房仲,講什麼鬼屁虎爛人,當下越來越火,連應盡告知義務都不懂,
: 跟我扯什麼租房子的東西。
: 現在是想請教單以這個判例有沒有機會免在負擔額外的金額? 已經完全沒使用多繳好幾個
: 月還硬要跟我收。
: 另外現在寄存證信函先單方面告知我已經對門號使用有疑問,將來拖下去萬一敗訴也只會
: 算到今天,這種方式可行否?
: 手機排版以及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爬文沒有爬到合適例子,又或者是不知道關鍵字,請
: 多包含。
身為某家電信客服 看到這篇忍不住想回 其實真的有很多像原po這樣認為 合約
到期門號應停止收費的客人
所以常常遇到客人理直氣壯說 我沒有合約了為什麼要繳錢(嘆氣)
說老實的 我還蠻同情遇到你的那位客服 真的有理說不清
通常客人來查合約 有明確告知門號不繼續使用的也不是要NP的 不管目前有沒有合約
客服若未說明 解約不等於停機 那的確是客服未盡到告知義務
所以原po當初在門市查合約 如果你當下只是要查合約到期日的話 並未特別提到停機
那當然門市也會推你續約而不會特別提到這
講一句難聽的 你以為依你的貢獻度 你憑什麼認為電信業者要主動提醒你呢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