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時間可以a我看最後兩篇文
沒時間的話請看下列背景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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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地標買PFS空機、七天內故障送回(其實真正有在摸手機也不過三天)
另外手機中間大小問題不斷
不能充電只是最嚴重的問題,不是唯一的問題
被地標告知是充電座斷掉可能要報價維修
修了11天,沒花錢修好
拿回家發現64G的ROM變成16G,當天送回
光華地標副店長宣稱維修免費是他們向神腦爭取而來
目前手機已經退回(15號拿到,當天退回),最快也要下週一or二才會拿到
不過拿到應該也是整新而非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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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今天看到這個
http://www.eprice.com.tw/mobile/talk/102/4603683/1/
雖然快要四年了,不過還是想請教一下
因為我蠻符合文章裡所敘述的狀況
PFS這隻手機,地標是連展示用的樣品機都沒有
也算是違反檢視商品的權利吧?
想請問
3年多前新北市消保官是這樣表示,請問有成功案例嗎
新北市的規矩到了台北市是否依然適用?
三年多了,在新北,這規矩有變嗎?
能否請有經驗者或瞭解的鄉民賜教一下?謝謝
若以上的答案不利於我,我能否以東西被誤換權利受損,主張退貨?
我實在是很不想去拍桌子罵人或嗆聲說要找蘋果
(況且這種案例蘋果應該也不會有興趣?)
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退貨?我實在是不想再摸到這隻爛貨了
退而求其次,換貨也行,我寧願加錢上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