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手機上週在台北車站遺失
已經報案
當天手機遺失後有立馬打電話到自己手機
確定已經被人拿走 並且惡意拒接
也因此馬上報案 當場也有調cctv出來看
但可能因為正好是在捷運站電梯門口
沒法看到影像
回家後都已經更改密碼避免被登入或冒用
但前天凌晨六點有郵件通知我已經備份新的照片到雲端
還真的都是我遺失前一天的照片
但是備份卻是遺失後完成的
剛又沒事打開看看 又有新照片!!!
這次是遺失當天照的!!!
但我那天根本沒照相 而且是我遺失後26分鐘拍的
是在捷運車廂裡偷拍對面的妹的照片
對面的玻璃依稀看的到我手機的樣子 並且拿的人是個男的
打去警察局 警察杯杯也只有說他會轉告承辦人再聯絡我
但昨天我打給承辦人 他也說今天會打給我 但沒打
請問 有什麼是我現在可以做的
我真的很需要手機裡的東西啊 嗚嗚
因為照片有座標也有時間 正好又在捷運上
是否可以請警察再調閱捷運的cctv?
還是車廂裡面沒有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