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戈!!!!!!!
我相信侵占者也有看到!不過您可能...
不好意思!我沒follow到~
剛剛看到推文中有強者我同學是當法官的!!!
我來一個我在某個板認識的強者我鄉民朋友是好人訟棍一下~
第一先問一下受害者您是否有在警察局做過白紙黑字上原諒對方的切結書之類!?
第二不管"有或是沒有",建議您先做好"反錄音"、"反蒐證",其法如下:
相信對方(侵占者)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勢必會陸續騷擾您的行為!此時的您可以進
行錄音之外,最後雙方電話講完之請事後跟那位侵占者告知,我相信我們雙方都有錄音且
您的言語上造成:一是我的困擾、二是您在精神上騷擾我、三是您言語已經造成我的恐慌
與害怕了!...既然您可以當起柯南!請再做一次柯南吧!
第三請問受害者,您手機遺失期間兩個月內是否有接到"奇怪"的電話?例如:直銷、來電
無顯示號碼(播一聲就掛斷!)、色情電話...等!如果"有"請舉證!日後可以向法官與檢
官察告知您的個人資料疑似洩漏出去(可以請檢察官幫您追查!)...一樣既然您可以當起
柯南!請再做一次柯南吧!
第四讓侵占者去告,上法院前會先開偵查庭,檢察官會先詢問您們且重新覆誦一次整件事
情經過!甚至檢察官會希望您們和解為先,此時您可以提出說當然有原諒他了!可是他又
向我提告!以至於我不想原諒他了!我可以舉證他行徑可惡至極!
第一時間內沒拿去給派出所,時間長達一個月之久,很顯然有侵占意圖!
第二犯案期間有洩漏個人資料,因為我經常接莫名其妙的電話與資訊!可請檢察官代為查
證!
第三侵占者曾多次電話騷擾我且我已經告知他所做的行徑讓我感到恐懼與恐慌還有害怕!
第四我並沒有透露侵占者資料!我是我自己尋找找到的,而事後是由記者所說!很明顯的
他這是對我的挾怨報復,對我的誣告!
以上,有沒有用參考一下吧!
畢竟是隔壁板的鍵盤好人訟棍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