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個月14號去台哥大直營門市辦理3G升4G,店員a跟我說辦理note4的1399型比998型月
租費,則手機價格便宜2000元還多送超商禮卷1000元+手機套+看片金200元+音樂app半年
免費。
因為以上優惠所以我選擇2年1399型資費,而不是998型資費。(悲劇的開始……)
直到昨天下午打去台哥大客服,詢問禮卷1000元什麼時候才寄?總機小姐說note4沒有在
三送有禮的方案裡,只有s6和xx(忘了)才有超商禮卷贈品。因為實在太詭異,掛了電話直
接去原門市找人 。
該店員a告知他當時不清楚公司取消了禮卷的優惠,現在公司沒有配發禮卷下來,他給不
出來,還反問我其他的贈品我也都拿了,到底還要怎麼樣處理呢?當下氣到不想多說就走
了,我討厭像個瘋女人跟人撕逼。
覺得深刻的被欺騙感覺,兩方的說法沒有一個人要給個交代,法律上關係是對方(店員a)
提出那些要約,我給了承諾,雙方合意訂下契約,現在對方(店員a)沒有完全給付,造成
侵害我的權利,本來想說算了,吃虧當買個教訓,可是實在越想越氣。如果我選擇另一個
租費還可以省下約一萬元,我承認是自己短視近利,非常後悔至極,身邊的親友都很訝異
為什麽我選擇這麼貴的月租費。
店員a讓我覺得台哥大是一間沒有責信的公司,就算最近贊助一家我很喜歡的廠商,我還
是對該公司覺得失望,沒有辦法在忍受跟該公司合作,很想解約回中華,雖然中華沒有這
麼豐富的活動,但至少不會有過分的處理,和坑人的事情發生。
請問你們會不會覺得我解約(24+6個月違約金)很意氣用事?(傻?)
還是這口氣只能吞下去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