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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出手,高通專利授權方式將再遭重罰
2015 年 11 月 18 日高通公司發表公告,稱已接到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
(FTC)發送的反壟斷調查報告,FTC 認為高通以手機售價為計費基礎的
打包式專利授權方式涉嫌壟斷,要求其對該業務模式進行調整,還將面臨
高額的罰單。高通公司堅持認為現有的專利授權模式是合法的,有利於市
場競爭。之前因為同樣的問題高通在中國支付了 9.75 億美元罰單。
高通公司的營收主要來自晶片銷售和專利授權,其中專利授權業務為公司
貢獻了大部份利潤,得益於高通公司在通訊技術領域的優勢,幾乎每一家
智慧型手機製造商都需要使用一些高通公司持有的通訊技術標準專利,必
須向該公司繳納授權費。
長期以來高通公司的專利授權模式都備受爭議,以智慧型手機的整機定價
為計費基礎,按一定比率交專利授權費,同時手機廠商必須同時接受標準
技術專利和非標準技術專利的授權,這一業務模式正是高通公司在過去幾
年中營收暴漲的關鍵。
2014 年底中國發改委以反壟斷為由對高通公司的專利授權模式進行調查
,最終開出了9.75億美元的巨額罰單,並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下調了中國
手機廠商的專利費率。中國監管部門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引起了其他各
國監管部門的注意,美國和歐盟相繼啟動了類似的反壟斷調查。
近日南韓 FTC 已經將反壟斷調查的結果以文件的形式下發給高通公司,
高通公司在聲明中稱,FTC 將對高通處以罰款,並要求其改變現有的專利
授權模式,現階段高通公司可對調查結果做出回應。
高通公司認為 FTC 的調查結果是毫無根據的,通訊產業使用類似的專利
授權模式已經有 20 多年的歷史,事實證明這樣的業務模式促進全球通訊
產業的發展,高通堅持認為基於整機價格計費的打包式授權方式是合法的
,有利於市場競爭。2009 年 FTC 曾對高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開出 2.08
億美元罰單,目前高通仍再對此案進行上訴。
FTC 認為高通公司應該以零組件的價格計算專利授權費,而不是整機定價
,暫未透露針對高通壟斷案的罰單金額。南韓 LG 和三星電子兩大手機廠
商是高通公司的主要客戶之一,三星是南韓最大的公司,在政界和商界都
有巨大的影響力,南韓大信證券分析師 Claire Kim 認為,高通在南韓的
通訊市場佔據領先地位,這是政府部門不願意看到的,特別是三星電子營
收和利潤處於艱困時期時,需要更多外部力量的支援。
心得:
文章最後也講得很清楚了,就是三星想要搞高通,所以去年先不採用s810晶
片組,今年又用國家力量對高通提起訴訟。我是建議高通不要這麼怕南韓,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南韓不付錢、或是付錢付得心不甘情不願的,在那邊整
天跟你打官司,就不要授權技術和出貨給他們,韓國又不是中國,失去這麼
丁點大的市場根本無關緊要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