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GShine (SOGOOD閃耀)
2016-01-19 09:48:16三星Note4換機多次 索賠被拒
2016年01月18日 05:30 壹週刊
http://goo.gl/25JFZ0
▲林小姐反映她所購買的三星Note4手機,會出現「程式已停止」、電池量耗損迅速等狀
況。(投訴人提供)
桃園林小姐在去年七月,花萬餘元,在遠傳特約店買三星手機Galaxy Note4,後來陸續發
生黑屏,店家即為她換新機。沒想到,「我沒開藍芽、也未接耳機時,新機卻不斷的跳出
連接到附近藍芽座式音響及連接到耳機,店家就換支新機。只是後來又出現面板有縫隙、
上網中斷、讀不到SIM卡、會自動開關機等,共連換了七次,店家最後退款給我。」
後來她就再到另一家通訊行,花八千多元購買相同款式手機。「這支竟跳出『程式已停止
』畫面。送神腦維修,工程師說沒問題,送回來還是一樣。改向三星反映,原廠說可再換
機。而我習慣用他們家的手機,考慮再讓三星換支新機。但我希望廠商能補償聯絡維修過
程中的電話費,對方說沒這種方案,而我連手機包膜費也還沒要他們賠呢。」
追蹤 願協商補償
記者去電台灣三星,公關說瞭解後回覆。
之後,台灣三星公關回覆說,前七次換新機紀錄非由三星更換,無法查清。而公司檢測手
機主機板異常,原本就同意換新機。至於林小姐希望補償電話費等提議,公司內部希望林
小姐可提出單據等,加以協商。
而林小姐則決定再讓三星收取該機檢測,而對方說會換主機板。「結果我收到手機使用時
,仍會跳出『程式已停止』相同畫面外,電池耗電率也很快。由於常修手機,漏接主管電
話,以致被調職,這也可以要求三星補償我嗎?」
▲台灣三星遭民眾投訴所買手機,因故障頻頻,多次送修,還造成其他損害。(蘋果日報
)
專家話 可解約或減價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說,民眾購買產品,其故障部分影響通話、上網品質等,而
屢修不復時,可以請求廠商解約或是減價賠償。而廠商則應提供瑕疵擔保責任,若是非人
為使用而造成產品的故障,廠商應提供免費修復。
廖芳萱律師則說,至於民眾送修手機多次過程中,若衍生出一些交通費、聯絡的電話費,
或是維修時,致民眾自費手機包膜部位受到破損等的費用,民眾若可舉證,其主張廠商給
予補償部分,尚屬合理。(李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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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爽目前也要跟子龍看齊了嗎?
可是你們好像沒維修中心開的比皇家多且有到府送修服務耶
人家皇家俱樂部的維修服務可是很多人用過都說讚呢
而且仔細看一下你們家的NOTE4問題還不少耶
像是FB上不了、收訊差、GPS會GG等問題
http://goo.gl/8njZ63
http://goo.gl/wsUkOf
http://goo.gl/UJcdQJ
http://goo.gl/jXHHXP
更別說你們三爽招牌的C4功能一樣繼續附贈呢
http://goo.gl/CvwwEH
不好意思一早搶了R哥的新聞唷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