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Sony的保固期間認定搞到龜懶趴火

作者: ryanl ( )   2016-03-29 22:33:05
回報後續狀況.
3/28跟台哥大調了合約書送過去, 所以總共我送了以下幾份證明.
1. 有記載產品型號(Sony Z3c)的發票, 金額為實際購買金額1元.
2. 申辦NP時所填寫的申請書, 上面只有通訊行的店章.
3. 通訊行與我協議放棄原方案搭配的手機, 改為購買Z3c的聲明書, 有蓋通訊行的章.
4. 從台哥大那邊調出來的合約, 合約手機是別支手機.
今天(3/29)上午新宇很快的把手機維修好了(更換整個螢幕).
來電通知時, 說不意外的這些所有我可以提出的證明文件又被Sony mobile那邊打槍了.
中午時打電話去Sony mobile客服, 這次接到電話的客服跟昨天很不一樣,
這位客服非常盡力的試著幫我解決問題. 他說他會跟新宇要求我提供的文件,
然後去跟Sony mobile那邊與新宇聯絡打槍的窗口翻案, 並且有給我明確的
時間表(他保證最晚3/30中午前給我答覆).
下午這位客服快速的搞定後就來電給我, 他說我提供的文件每一份之間的關聯
都非常清楚的證明我就是在那個時候購買這支Z3c, 沒有問題, 可以出保, 也
已經通知新宇那邊了, 所以我隨時都可以過去領已經修好的手機.
但是他說Sony mobile的政策一樣沒有變, 所以是以個案幫我處理過去的.
Sony mobile對購買證明的認定是這樣子的
1. 發票金額必須為購買時的市價, 否則Sony mobile是不認帳的,
必須提出相關電信合約佐證.
2. 若是在通訊行之類的店家用洗機的方式購買, 造成合約上的手機與實際購買
的手機不同, 必須要有通訊行蓋章的類似放棄原合約手機換購這隻Sony手機
的聲明, 而且上面要有手機的IMEI碼證明就是這支手機, 光是型號顏色還不夠.
總之, 感謝Sony mobile這次這位盡心盡力的客服, 不至於需要再搞的更複雜.
如果要到通訊行辦NP高補貼拿Sony手機的話, 請一定要記得要求所有完整的文件.
1. 發票, 必須清楚記載手機型號和IMEI碼.
2. 合約書要請通訊行送件蓋完電信商的章後, 再跑一趟去拿回來.
3. 放棄原手機換購想要的Sony手機的聲明書上同樣必須清楚記載實際購買的
手機型號和IMEI碼.
如果無法出具以上這些全部的證明文件, Sony mobile是只認出廠日期
不認購買日期的, 他們只能請你回去找原通訊行或是手機的代理商.
(例如我這支Z3c是台哥大代理, 就去找台哥大, 或者回去原購買處二呆請他們送修)
搞定後我也有打1950去問消保會.
接電話的志工聽完後, 去問過消保官再回電給我轉述消保官的意見是這樣子的:
我提供的資料已經足夠完整, 所以如果Sony mobile不認帳, 他們可以介入處理.
總之這次的事情...
台哥大的客服很好, 非常盡力的試著幫我解決問題, 包括幫我詢問可否補蓋
台哥大的章, 還有提供我可以去任何直營門市調合約出來的方法. 甚至也有
建議我乾脆直接去拿回手機, 改送去台哥大那邊維修.
新宇也很不錯, 我說我4/6要出國, 所以全程都是用最快的速度處理.
3/26送修, 3/27休息, 3/28第一個工作天馬上通知狀況, 3/29就修好了.
Sony mobile靠運氣, 好的客服可以盡量幫你解決問題, 運氣不好遇到拼命
跳針的客服...掛掉電話等一下再打一次電話洗成另一個客服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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