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好,
目前我合約是第二年的443中華大省約,
帳單計算週期是每月21日~次月20日,
預計到5/29到期,
看板上推薦是NP攜出再攜入會比較划算,
因自己聯絡人部分是中華居多,所以到時應該還是從小七會跳回中華,
想請教各位因考慮帳單週期問題,
如要解約做NP動作,
要在最後一個週期開始(5/21),還是合約走完(5/29)做會比較划算?
另想問因目前手機是用S3,也用兩年流暢度跟電池耗電也差不多了,
目前是3G網路,用WIFI搭配3G每月大約在1G使用量內,
升到4G後流量大約要抓多少會比較對?
文長感謝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