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手機致人傷亡回收是最低標準而非誠意十足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6-09-04 09:23:34
※ 引述《wuzenjar (鋼琴師)》之銘言:
: 因此,既然三星NOTE7已被證實有爆炸風險,
: 又國外已經全面召回檢修更換,台灣即應比
: 照辦理。
: 這是法律的「最低標準」,而非所謂「誠意
: 十足」的表現。
: 這原本就是三星該負的責任並不需要特別去
: 獨厚或包庇三星的失誤,或用其他飾詞美化
自己開一篇,免得被說叫別人亂開大門XD
wuzen說的很有道理,這次三星的案例
我自己覺得其實是跟iPhone很不同啦
像是這篇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225/564474/
或是這篇
http://www.ithome.com.tw/news/107500
還有這個
http://www.eprice.com.hk/mobile/talk/4544/204273/
雖然都有爆炸,但型號不一樣,也不是集中在同一段間
而且官方也沒有出來公告說我們電池就是有問題
跟這次三星的情形其實大不相同,因為有官方認證阿
既然官方都有認證了,消費者要求償應該也方便很多
那問題來了,到底要怎麼樣才讓三星負責?
以下官網連結
http://www.samsung.com/tw/news/product/statement-on-galaxy-note7
這是三星目前的處理方式,很多人不以為然
認為應該要全面回收或是退錢
我自己是沒買Note7,現在手上的S6好像也沒什麼大問題
但那些買了Note7的人,有些有包膜,有些不敢再用三星
要怎麼樣才能讓三星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也就是說
讓台灣三星可以全面召回,下架,甚至退錢呢?
還是其實這只能看三星高興,消費者自己沒辦法爭取權益?
如wuzen所說,這案例已經危害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消費者有辦法檢舉,或是提起集體訴訟嗎?
作者: BigHeadDoggy (大頭狗仔)   2016-09-04 1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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