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不定時炸彈問題, 參加台新專案買了N7, 當時的訂單有個贈品,
老實說,絕對不是為了那個無感的贈品買這手機,但事後廠商的做法實在讓人不滿!
有一天突然接到簡訊說XXX訂單已完成退貨手續,心想我沒有去按任何退貨阿,
莫非是詐騙? 於是登入PCHOME一看, 廠商竟然自行取消了贈品的那個單(當初下單
系統自動分成 N7/贈品各一筆單,分開出貨)
原來,不只買家可以取消訂單,賣家也可以逕行自己取消!!!
於是問了廠商,竟然得到以下回應!
貨源不足就能說契約不成立!!!!
台灣的消費者怎麼可以這麼不被尊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