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小問題
版上關於NP的文章我已經爬過
基本上流程就是:
1、至中華辦理解約,付解約金
2、至通訊行名店辦理台哥大攜入
3、台哥大開通使用後,中華還會有最後一期帳單寄來
小弟的問題是,這中間有兩種作法:
作法一:
版上有大大在中華辦理解約時,"同時"辦理攜出及繳納移轉費240元,
之後才至通訊行名店辦理攜入台哥大
作法二:
但也有大大表示在中華辦理解約而已,
之後交由通訊行名店送件辦理攜出中華及攜入台哥大,
然後中華最後一期帳單中會收取移轉費240元
請問那種作法才是正確流程,謝謝。
另外,附帶一問,為何版上大大會有人攜出遭檔7天的問題呢?
無合約狀況下,手機號碼攜出、攜入不是自由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