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台哥3g吃到飽合約將於三月初到期,便去了解一下各家電信方案。
加上本身使用台哥經驗不是很好,果斷決定離開台哥,繳了違約金$134元後
門市人員又表示因為解約了,除本期帳單外,若本期(2/14開始)網路使用量若超過5g需
加收$800元的費用..(我使用了6.2g)
我終止的是今後的合約
為什麼回過頭跟我收我合約內的權利
請問各位大大解約時也有遇過這樣的情形嗎?煩請大大不吝分享了!
《補充》
我是已經在新電信辦理好相關資料,回到台哥辦理解約的動作。
《更新》
昨天有打至客服再次詢問,並不如門市人員所說要從本期帳單始日開始原價計算網路使用
量,而是解約後到帳單截止日,若超過每個月5g(按比例計算),最多就收800的費用。
謝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