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選版主身分資格(第十篇)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7-11-15 23:58:00
剛剛接到版主說,有人檢舉我跟通訊行合作;再來因為在和碩工作涉嫌重大!
和碩是ODM廠包山包海;請版主將全台灣學校凡讀電機、電子、通訊、機械、資管、
資科、資工和網路...等電資學院和理工學院與海外學校就讀過計算機科學和電腦科學等
相關學生畢業、肄業和就學中的人要檢核落實是否有與通訊行合作,這些人也應該比照辦
理才對!不然我不服氣,為何上述等人沒有去核實?
誠實附帶我買賣版的圖片:
筆電 https://imgur.com/UCAo1pF
手機 https://imgur.com/6ZxWvy1
電腦 https://imgur.com/3f09M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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