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NGELB (神仙B)》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sim卡借弟弟使用 他偷升速沒告訴我
: 時間: Mon Nov 27 15:13:15 2017
:
: 我弟十九歲 辦門號要監護人同意
: 當初他拜託我辦給他 我想說 沒電話也很難找人 就同意
: 在八月的時候 用我的個資自己上網 把一個月5g的改成699吃到飽
: 沒有跟我講 當初就說好5g也同意了 家裡也有wifi
: 自己不愛回家 網路不夠用 有什麼辦法
: 因為最近我弟偷偷小額付款買賭博點數 沒跟我講
: 買了好幾千塊付不出來 影響到我別支門號一直被打來煩
: 我幫他付 並且要過戶給他時
: 才發現已經綁新約了
:
: 請問有辦法主張這個新合約不是我本人同意
: 拒絕接受嗎?
: 一來不是很認同這種上網填一下個資就可以綁新約的方式
: 二來希望可以給我弟一些教訓
:
: 請教大家
: 感恩
:
首先,偽造文書非告訴乃論,告了就原則不能撤了
其實你的需求可能是考慮要給弟弟教訓,但又不想真的告他刑事
你可以考慮以下做法,
1.向中華電信主張遭冒用升速,主張無效
2.因中華電信知道冒用情事,由中華電信向您弟弟提起偽造文書告訴
3.等您弟弟進入刑事程序,要求您弟弟還全額(可以要求簽立契約,可提供分期等,總之就
是要他自我負責)
4.此時決定權在您弟弟,如果他不願意負責,就讓法律教訓他,並作證他未經同意冒用身份
的事實(此時無退路)
5.如果他願意負責跟你簽和解,則可以出庭作證時稱這是誤會,你帳戶借弟弟使用,你要求
解約時搞錯了,你弟弟後來有說要給你錢去繳費,你們願意回復契約關係之類的,讓檢察官
直接簽結或是不起訴。
6.這樣你不用主動提告,如果中華電摸摸鼻子也就不了了之,如果中華電提告,你也進可攻
退可守,讓你弟的態度決定後續做法,因為不是你告的,事後換說法也沒有誣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