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月7號在中華電信直營門市
買htc u11+ 64g
後來發現螢幕有上白下黃問題
在12月11日 也就是今天到現場反應
而神腦銷售人員也拿出展示機比對
確實明顯看出我的手機上白下黃
和展示機有差異
我問銷售人員
這應該算瑕疵
應該可以換一支螢幕正常的手機吧
但神腦銷售人員回應
要回報htc
因為這個狀況之前沒有
所以請我回家等待回覆
後來
我下午接到來電
神腦人員表示
htc技術部門表示
螢幕發黃 其實沒有影響手機操作
所以不能換新機
我聽到傻眼
我說這也太誇張
螢幕發黃只要不影響手機操作
就不能換機
別人一樣的錢可以買到螢幕不發黃的手機
我就得拿螢幕會發黃的手機
我不能接受
電話中神腦人員可以感覺很為難
但只能一直跳針重覆一樣的話
說不能換
我想問一下板上前輩
真的不能換嗎
但這根本跟民法不合吧
明明有瑕疵
難道只有到消保官那邊去了嗎
還是有其他處理方式
是十二月七號購買,我修改原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