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銘言:
: 有些時候可能不是賣家那邊的問題
: 也有可能是你自己的問題
: 如果你的裝置又有用TeamViewer這類的遠端遙控軟體的話那就有可能會被盜連
: 假如你的TV密碼用預設然後又不夠強,那就真的很容易被盜連
: 我就遇過一次詐騙電話說我在Y購買了@#$%的東西(確實是有購買),但我一聽就知道是詐
: 騙我也沒理他
: 剛好我在M01和巴哈有看到有人TV被盜連還被放勒索軟體加密。我撈了一下我的連線紀錄
: 有一筆是從對岸連過來的。八成就是這次盜連去撈我的資料然後用這種老梗詐騙方式釣魚
: 從那次之後我就沒有用TV改用Google 遠端桌面了
: 所以如果有使用遠端遙控的人記得不要長期讓該程式常駐或是使用強一點的密碼
一、首先,iPhone的Teamviewer根本沒有接受遠端連線之功能。
二、我就來撈撈看去年12月到現在的判決書,
有多少人的個資被惡魔殼洩漏,而導致詐騙進而匯款的。
惡魔殼是否有意洩漏客戶資訊無法得知,
但可確定的是買惡魔殼後,電話、姓名、地址、金流有極高機率會落入陌生人手中。
一堆還在假中立幫惡魔殼Devilcase護航的,麻煩去跟檢警法PK,
去跟受害者掛保證惡魔殼絕對沒洩漏資料,不要只敢躲在推文裡面盧曉。
【裁判字號】106,中簡,3025
【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11 日
【裁判案由】詐欺
接獲假冒惡魔手機行來電,佯稱因工作人員疏失,誤設定成分期付款,將導致陳怡靖被重
覆扣款,致陳怡靖陷於錯誤,遂於同日晚間下午5時59分、晚間 6時12分許,前往桃園縣
龜山鄉 長庚醫護新村合作金庫自動櫃員機,匯款2萬9979元、1萬8123元,至被告上揭合
作金庫太平分行、彰化銀行太平分行帳戶。
【裁判字號】106,易,550
【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09 日
【裁判案由】詐欺
以電話向蔡佳穎佯稱其在惡魔手機殼網路商店購物,因網站人員疏失導致重複扣款,須依
其指示至自動櫃員機操作取消云云,致蔡佳穎陷於錯誤,依該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於同
日下午6 時51分許,匯款29,989元(起訴書誤載為47,974元)至林詩融申辦之上開帳戶。
【裁判字號】106,簡,2445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詐欺
「惡魔鋁合金手機殼」客服中心及郵局人員,撥打鄭詠騰電話並佯稱:因行政疏失而將鄭
詠騰購買商品之訂單設定成分期付款云云,使鄭詠騰陷於錯誤,而分別於106 年3 月14日
18時53分許、同日19時5分許及同日19時39分許,將2 萬9,985 元款項3 筆,匯入上開臺
灣銀行帳戶內。( 二) 於106 年3 月14日17時30分許,自稱「DEVIL CASE網訂」賣家及郵
局人員來電並佯稱:因系統設定錯誤而將江竺軒購買商品之訂單設定成12期付款等語,使
江竺軒陷於錯誤,而分別於106 年3 月14日18時50分許,將2 萬9,989 元款項,匯入上開
臺灣銀行帳戶內。嗣因鄭詠騰及江竺軒發現有異而報警循線查獲。
【裁判字號】106,易,733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裁判案由】詐欺
詐騙集團成員自稱為網路商店「惡魔鋁合金保護框」賣家,於106 年3 月18日晚上以電話
聯絡林義勝,訛稱因作業疏失誤設為連續12期購買、扣款,需林義勝提供銀行客服電話協
助處理。嗣詐騙集團成員佯稱為華南銀行專員來電,要求林義勝到ATM 依照指示操作,林
義勝因此陷於錯誤,跨行存款4,985 元至詐騙集團成員指定之帳戶。
【裁判字號】106,審易,625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詐欺
黃軍冠於106 年2 月21日,接獲自稱惡魔手機網站賣家之電話,佯稱其先前購物下錯訂單
,需依指示至ATM 操作云云,致黃軍冠陷於錯誤」,起訴書附件一、臺企銀帳戶關於黃軍
貫第2 、3 次匯款時間應更正為「106 年2 月21日17時55分、106 年2 月21日18時8分」
【裁判字號】106,原簡,57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07 日
【裁判案由】詐欺
詐欺集團成員於106 年5 月8 日下午6 時許,以電話向盧昭宏佯稱其在惡魔手機配件公司
購物,因該公司人員疏失導致重複扣款,須依其指示至自動櫃員機操作取消云云,致盧昭
宏陷於錯誤,依該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於同日下午6 時58分許匯款29,985 元至曾俊傑
所有之上開安泰銀行帳戶。
【裁判字號】106,軍簡,7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07 日
【裁判案由】詐欺
以電話向林佩瑩佯稱其在惡魔手機網站上購物,因網站人員疏失導致誤設多筆交易,須依
其指示至自動櫃員機操作取消云云,致林佩瑩陷於錯誤,依該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分別
於同日晚間9時58分許、10時1分許、10時 4分許、10時19分許、10時47分許,匯款29,989
元、23,456元、6,998元、10,000元、13,985元至林俊吉所有之上開玉山銀行帳戶。
【裁判字號】106,投簡,342
【裁判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30 日
【裁判案由】詐欺
該詐欺集團姓名年籍不詳成年成員以電話聯絡楊美麗,佯為惡魔鋁合金手機殼購物網客服
人員,詐稱楊美麗前次之網路購物,因會計疏失,誤設消費20個手機殼,楊美麗需操作自
動櫃員機始能取消訂單等語,致楊美麗陷於錯誤,而依指示於同日20時27分許,操作自動
櫃員機,存款2萬9985元至林文章之本案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