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小弟今日自台X攜碼入遠X的499專案(24Month)。
門市表示願意吸收違約金約2000元,首先填寫了一張調帳單,說店長簽名即可補貼。
吸收違約金的方式是正常繳納499/月(假設該月使用金額均未超出499),直到超出2000元時,也就是在合約開始的第五個月,應繳金額會變成-2000,直到這筆-2000元扣完前,都不用再繳納其他費用。
當下是簽名了,但是覺得有點奇怪,因為一般來說不是都直接扣每月月租嗎?
還是說這種補貼違約金的方法已是行之有年?
因為對這程序不是很了解,想說上來徵詢各位板大的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