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月帶家母去續我的門號的約(家母名下),原本要辦NP的,
結果台哥大的直營經理果然不是泛泛之輩,
我和家母都屬於腦波弱的類型,真實算起來雖然比NP貴,
但是只差大概3K左右,想到說為了方便就還是直接續約了。
月租999(24m),用4K把i6s+帶回家(家母使用)。
後來上網看了一下合約,竟然有一條款是【優惠補貼款】,
我在現場都特別注意了卻還是沒看到有這條...
內容為:本專案優惠補貼款:[$250/月]依已享優惠期間計算。
我的專案是畢業季專案有送一年的666通話補貼/月,
我原本心想應該是這一年的666優惠期間為頂,所以會增加:
250*12=3000的違約金,但是這兩天好奇心作祟,打電話詢問客服,結果
這個優惠補貼款不是12,而是24個月...,意思是我如果不把24個月走完,
我的違約金反而會隨月250元遞增...,我如果在20個月解約,
我就要繳原本的終端機設備補貼款+優惠補貼款20*250(5000元)。
算了一下,虧了3千就算了,此專案沒有贈送市話,還不能提前解約,
不如趁現在補貼款只要一個月250元繳一繳還比較划算,
我跳到其他電信還有贈市話,且網路速度更快(辦過試用)。
(我家高雄市區捷運站附近,測速沒超過30/5過)
(我已經算過,如果NP到其他電信,總金額會低於999*24)
另想請問如果我代母親辦理退租,是不是帶兩張用戶授權代辦委託書,
一張用來解約,一張用來過戶給我(成年)就可以了。
另外我想詢問,因為之前家母解約,通訊行代辦有打電話給門號本人確認,
但是這支手機是我母親名下,但手機和門號在我手上,
如果我要辦理這些東西,我當天要把手機先給家母,讓台哥大確認本人要退租,
沒辦法由我來接對嗎?(因為平日的話家母上班,手機給她等於當天我沒手機使用)
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