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中資的公司很多都有政治目的,它們不一定要賺消費者的錢,而是可以為政治服務。
: 如果是一般民生產品也就罷了,但資訊網路骨幹這種設施,我是絕對反對使用中資公司的
: 產品的。
: 至於工研院禁止華為手機連上內網,大部分是宣示意義,但也有一小部分實質意義,就是
: 減少間諜設備刺探的機會。但要達到這個目的,還應該完全禁止在院內使用中國設備才對
: 。為什麼不禁?因為會造成同仁不便,就這麼簡單。
: 對一些其他人的不正確評論,我就不一一反駁了。任何人還要說華為設備可以用的,請先
: 把 halting problem 的證明寫一遍,再把 formal verification 的定義寫一遍,再來跟
: 我說。
: 萬一還是想用華為設備呢?只要華為願意把所有原始碼(包括作業系統和編譯器)、電路
: 圖(包括 Gerber)、生產程序、以及維護工具(包括升級伺服器)交出來,交給台灣的
: HITCON 團隊 +jserv +CIH 去檢查六個月,都找不出問題,那我就接受。這應該很合理吧
: ?外國公司去中國營業,不是也都要把技術交出來嗎?
: 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7386156769113
其實看完整篇
霍本喬跟很多人也是一丘之貉
核心的論點就是
對於美國產品:innocent unless proven guilty.
在你可以證明它有後門,並且資料交由政府使用前,它就是沒有漏洞的。
對於華為產品:guilty unless proven innocent.
除非你可以把所有的專利、商業機密、硬體結構、研發、生產、售後與更新的原始碼都交出
不用佐證有後門,因為在這個前提下就不需佐證。
這其實蠻弔詭的,如果你是直接說:「我就是不相信中國產品,中國產品就是有後門,就是
還比較能令人接受,畢竟「相信」這件事本來就是個人抉擇與信仰。
反觀另一種人,拿這個後門是如何如何,洋洋灑灑寫一大堆,想要證明自己的論點很專業又正確,結果什麼佐證都沒有,那你比只有信仰的人還來的糟糕。
很多人說因為中國是敵國,所以當然該禁華為。光是這句話就有先天上的錯誤了,如果中國是敵國,那你該禁止的是所有中國的產品才對。
去年彭博說超微賣給蘋果、Amazon等大公司的伺服器,有華為與中方背景植入後門晶片持續回傳資料,結果晶片到底在哪,查了一年什麼都沒有。
但沒關係,反正已經延燒,大家也不會在意有沒有找到,只要知道有這件事就好。
最後,建議政府就從通訊產品開始,全面禁止敵國品牌。不然只禁特定品牌,而這品牌甚至在臺灣市佔率很低,邏輯上非常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