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領不到基地臺補助不爽 老翁在水塔洗澡尿

作者: Pravda (真理報)   2019-06-17 12:53:16
領不到基地臺補助不爽 老翁在水塔洗澡尿尿糟蹋鄰居
2019-06-17 10:50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臺中市林姓老翁住在潭子區某大樓,原本領有中華電信的基地臺補助約1萬餘元,後來移
出後,林遷怒大樓住戶,林涉嫌每月一次到大樓的頂樓水塔尿尿、洗澡,從前年6月開始
一直到去年7月,因住戶反映用水有異味,才發現林犯行,另又查出林涉嫌破壞電梯的控
制面板,臺中地院認定林犯妨害公眾飲水等3罪,分處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30日。
判決指出,林姓老翁(69歲)住在潭子區中興北路某大樓,林原領有每月1.2萬元的中華
電信基地臺補助,不過遭大樓住戶反對後,基地臺移出,林遷怒住戶,涉嫌從前年6月至
去年7月間,以每月一次的頻率到大樓頂樓的水塔「洗澡、尿尿」,使大樓的水質氨氮超
標,因有住戶反映,大樓裝設監視器後,才發現犯行。
另外管委會也發現,林去年2月間涉嫌以硬物破壞電梯面板、7月間將頂樓剛完工的泥作補
砌處,以水桶澆水後,再徒手拉扯水管,讓排水管附近的補砌的水泥面龜裂。
大樓在去年7月間召開會議討論林在水塔便溺時,請來警方到場,未料林當場向在場住戶
恐嚇「我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眾飲水、毀損、恐嚇罪函送法辦

臺中地院審理時,林辯稱,他只是在水塔洗澡時,順便小便,他也用到水塔內的水,「沒
有那麼嚴重」。
一審合議庭檢視監視器、水質檢驗報告、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林犯行明確,依妨害公眾
飲水、恐嚇、毀損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3月、拘役60天,其中3月、60天得易科
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臺中市林姓老翁不滿基地臺遭移出而遷怒住戶,涉嫌在公用水塔洗澡、便溺,遭臺中地院
判刑。圖/本報資料照
在水塔洗澡小便還說沒那麼嚴重,也算是身體力行低端行為,但原來還有一個月一戶一萬
元的補助,那也算是一筆不小的補貼,不知道是不每個地方都有這麼豐厚的津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76164
作者: chenyoung411 (陳楊)   2019-06-17 19:00:00
噁心死了,被我遇到一定揍到他生不如死
作者: enderboy7652 (EnderBoy)   2019-06-17 23:20:00
反而看到老年悲歌,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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