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只在乎成本,不管這成本來自人事成本、
營運成本、設備成本、稅金、租金還是頻譜標金等等....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幹,業者花了多少成本,就
得賺回來....
人事成本花了10億,要不要賺回來?
設備建置成本花了100億,要不要賺回來?
稅金繳了20億,要不要賺回來?
那麼頻譜標金花了400億,又要不要賺回來?
如果答案是要,那跟誰要?當然是使用5G的消費者,成本花的越
多就越跟消費者要,消費者當然付出的也就越多。
也不用出社會,看一下自己平常買東西的發票,有誰認為5%營
業稅真的是賣家在付的?又有誰會認為因為是賣家付的,為了增
加國庫收入,乾脆加個10%、20%營業稅的?
賣家知道依法要繳營業稅,但他要轉嫁給消費者,可以嗎?
賣家知道頻譜標金是他要繳給政府,但他要轉嫁給消費者,可以嗎?
當然可以....
油電雙漲,吃虧的是中油台電嗎?不是,是消費者;
加房屋稅,吃虧的是房東嗎?不是,是房客;
營業稅增加,吃虧的是賣家嗎?不是,是買家;
那有什麼理由頻譜標金增加,消費者不會多花錢?
當然,除非大家都不用5G,那電信業者的成本就沒得轉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