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平板等再標示「中國台灣」 NCC將廢證禁售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日前曾發生華為手機將我國標示為「中國台灣」引發軒然大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宣布,已增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相關條文,
未來手機、平板等若再有矮化我國的標示行為,將先要求改正,如果還是不改正,將廢止
其審定證明,等同在台無法販售,違法輸入、販售業者也會被罰最高30萬元。
去年年底華為P30、P30 Pro、nova5T等3款手機遭爆,利用軟體更新時,將時區設定從「
台灣」變成「台灣(中國)」,矮化我國主權,NCC當時立即要求下架,並祭出不改正就
禁售的手段,當時華為也同意進行改正,不過後來華為並未再繼續販售該3款手機。
https://img.ltn.com.tw/Upload/business/page/800/2020/03/11/phpuj7yPE.jpg
有網友在論壇、社團回報,國內市售的華為手機在最新一波的安全性更新後,通訊錄內來
電顯示原本是「台灣」,被改成「中國台灣」。(資料照,取自mobile01論壇網頁)
NCC今天於第900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草案,增訂第20條
第2項第4款規定,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
致損害我國國家尊嚴,經限期命期改正仍未改正,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將廢止其審
定證明。
NCC解釋,所謂電信終端設備指的是有「連接電信業者」的設備, 如手機、平板、市內電
話、智慧手表,MOD機上盒等等。而這些設備要在我國販售,必須先經過NCC審驗,獲得審
定證明,有了認證碼後才能夠販售。
NCC也說,因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損害我國家尊嚴
及使用者權益。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20條第2項
第4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強調,未來若再發生類似情事,會先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業者仍未改正,將廢止其
審定證明,等同在台無法販賣,如果仍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通路或網路上進行販賣,
將依電信法裁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款。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096335
心得:
慘~
再這樣下去 看來中國機進來台灣會越來越渺茫
雖然是沒差啦, 反正台灣市場那麼多手機可以選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