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在台北這兩天想要辦理攜碼到遠傳688(30)的方案,
想說向東這期的攜碼折扣的優惠不錯(7500),跑去問門市人員,
可是關於"攜碼折扣需要繳回"的部分我有點搞不懂,
我跑了三家結果三家分店的人員回答的都不一樣,
第一家是說辦理攜碼後"半年內不可以解約",否則7500要繳回公司
第二家則是說"三個月內不可以解約"否則同上,
第三家卻是說一年內不能解約,怎麼會每家說的都不一樣...
他們不是都是一樣是向東電信嗎...?
不過唯一相同的都是說這是遠傳公司規定的~
所以我的問題主要是想請問有經驗的帥帥們可以告訴小妹若是
辦理後使用上真的覺得不優,那我多久後才能辦理解約但又不會
被追討繳回7500呢?
還是我只是被不同的店員使用不同的店員話術罷了...Q_Q?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