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one (陪妳到最後)》之銘言:
: 請問一下 我朋友 95年 欠費
: 已經繳納 現金 到門市 可是都沒資料 台灣之星 也沒有
: 威寶 在102年轉給資產管理公司
: 在第14年後(2020)的時候 發支付命另
: 因為有違約費 所以無法時效抗辯
: 十幾年的收據 沒有留 是不是只能繳了
: 謝謝大家
現在還有債權公司在索討N年前電信費喔 之前早就上過新聞了
離譜!威寶電信8年前舊帳 債權公司強制催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180617/OR7YO5TSRQMC55LOXBGGFYWHBM/
高雄市政府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表示,依照《民法》第127條第8款類推,電信費可視為租金
,追討時效最多為5年,而電信業者與債權公司的時效應加總累計,因台灣之星與匯誠資
產管理公司都未在時效內取得債權憑證,民眾可依消滅時效為由主張債權無效,拒絕繳付
8年前的電信費帳款,但若業者執意催討,可尋求公正第三方協調。
依規定 追討時效就是5年 債權公司還在騙一些不懂的人 如果超過5年拒繳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