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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https://3c.ltn.com.tw/news/43348
2.原文標題:澳洲通過新法案!FB、Google 得向新聞內容付費了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自由時報/黃敬淳
4.原文內容:
https://img.ltn.com.tw/Upload/3c/page/2021/02/25/210225-43348-1.jpg
(圖/路透)
經過與網路巨擘歷史約半年的爭擾,澳洲國會在台灣時間今(25日)正式通過新法,
確認以 Facebook、Google 為主的數位社群平台,需要強制和澳洲的新聞媒體談判,
就出現在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付費,並取得上架許可協議。
作為與 Google、Facebook 談判的要角,澳洲財政部長 Josh Frydenberg 指出,這
項法案將有助於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並讓澳洲新聞業有資源產出原創內容。而這
項搶先全球的立法並預計會激勵其他國家跟進,如加拿大便宣佈將通過類似的立法。
英國及歐盟,未來也可能借鏡澳洲、修改現有的管制法規。
新法規並要求 Facebook 與 Google,必須在 90 天內與澳洲媒體達成協議,若無法
達成,將有仲裁人直接制定具約束力的協議內容。不過,Facebook 與 Google 仍有
其他方法能反制,例如 Facebook 儘管確認會在近期恢復在 FB 平台推送澳洲新聞,
但未來仍保留再次封殺的機會。
Google 也曾威脅若法案通過,將會關閉澳洲版的 Google 搜尋引擎,但目前 Google
已和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持有的新聞集團(News Corp.)和九號台娛
樂控股公司(Nine Entertainment Co.)等大型的媒體集團簽下付費協議,每年的交
易價值達到數百萬美元。
Facebook 則在部落格發出長文,重申 FB 上的新聞連結是用戶自行分享,也主要是
媒體希望獲得流量的途徑,而非 FB 自行使用新聞來謀利。FB 也批評,此舉有如要
求汽車廠商向廣播業者付費,因為聽眾可能會在車上收聽廣播節目。
但 FB 也透露,仍較偏好與 Google 類似的策略,建立專門的高品質原創新聞頁面並
投入資金,吸引媒體合作。
5.心得/評論:
希望看到 Google 跟 Facebook 踢到鐵板
他們實在是太囂張,視客戶隱私為無物
完全當作生財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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