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1-A-13釋疑及改判

作者: ginlom (牛牛)   2021-09-25 17:55:45
有鑑於現行條文並未明確,導致出現諸多揣測及爭議,
故板群將對此條文進行評估及研議,使其更完整明確,
日後避免造成判決失衡及板友質疑。
1-A-13.對特定品牌或事務之文章多次刻意推文,初犯警告處理,累犯者處水桶180日以上。
本人送出的2則警告說明:均取近日內較具針對性的推文
gve50714的部份:
查閱對[心得] Sony 5 III 入手開箱內推文內容,對特定品牌有強烈反對特性
故判定對[心得]Xperia 1III Photo pro夜拍小心得因反對而爭對性噓文
目前的方向僅對刻意攻擊特定品牌或事務做裁罰,且為檢舉制
判定期間:7日內於3篇文章內推文攻擊或於單篇文章內持續攻擊
並非不可討論該品牌或事務的缺點及品質等不佳體驗,而是應避免針對。
因此條文尚有不足之處,故此條文於此公告後暫停使用,
待板群討論並補正條文內容後公告周知重新啟用。
用戶gve50714及battlewind之警告判決取消。
作者: skyangle0607 (skyangle)   2021-09-25 18:16:00
有明確規定就給推,之前都是自由心證根本模糊,上篇還被人說有意見就出來選,真是可笑,有意見不能提只能選嗎?版規邊緣就是沒違反版規,請問有問題嗎
作者: change701213   2021-09-25 18:51:00
呵呵,知道之前為什麼沒人用這條了齁
作者: skyangle0607 (skyangle)   2021-09-25 19:00:00
照樓樓上的說法,如果喜歡那個牌子的粉絲,看到該牌的文章,不看內容直接鬼叫起來說我喜歡,那還不是一樣亂到爆,看看某數學就知道了版規涉及到發言權,發言權也是人民自由的一部分,要限制一個人的自由,規定當然要定的細點,看看憲法,看看刑法,哪一個不是定到細到不能再細的,因為這都是攸關一個人的自由跳不跳針我無所謂,反正版規這樣定就怎麼走,有沒有違反版規也不是你說到算,我剛也說了版規邊緣就是沒違反版規,請問有問題嗎大不大師都是別人叫的,請問我有自封過嗎,真是可笑
作者: bighead50405 (大頭大頭下雨不愁)   2021-09-25 19:30:00
應該是很少用到這條檢舉啦,畢竟這個確實比較難判定我自己也只有用這條成功檢舉一次,但那也是板上慣犯+推文內容攻擊得很明顯
作者: change701213   2021-09-25 20:38:00
被黑的廠商都沒意見了,你一個粉絲、版主管那麼多做啥?人身攻擊管一管,其他算了吧。言論自由下的正常討論範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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