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sa123 (沉默的熊)》之銘言:
: 今天收到一個遠傳發來的簡訊 內容如下
: 【遠傳帳務通知】110年1月份起,帳單應繳總額小於700元(含),當期暫無須繳款,將累
: 積至次期後不限金額一併通知繳款,謝謝
: 所以金額合計低於700的不會收到帳單唷!
: 跟同樣是遠傳的用戶告知一下
遠傳帳單可以累積兩期(需小於700)再繳
其實不是很精準,而且要說明有點複雜,尤其是用文字
正確如下
遠傳系統會分A、B兩期,A、B、A、B...
A期帳單小於700時,會傳簡訊說,暫無須繳款
但如果收到A期簡訊時,就先去繳了
那B期出帳時,能不能不繳,等下一期帳單累積一起繳?
答案是否,B期一定要繳,不管A期是累積或是先繳掉了
另外
A、B期有可能會變動,不一定是一直以單、雙數月區分
當帳單大於700時,會重置A、B期順序
以上是去櫃檯繳A期時
櫃台建議可以累積兩期一起繳,不用每個月跑來繳
結果我B期沒繳被斷訊,去問櫃台
櫃檯也不清楚,叫我打電話問客服才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