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oplemore (兩百萬伏特的熱情)》之銘言:
: 阿肥知道。
: 你各位啊~新手機一買來一定貼螢幕保護貼,但我一直有個疑問,這東西真的有必要嗎
?
: 所以本肥在一年多前,買一隻5000元且停產的,全新的VIVO手機,在不貼裸機的情況下
使
: 用。
: 因為便宜嘛,所以我就肆無忌憚的使用,重點是歷經了一年多的不小心摔到地上,還有
從
: 樓梯跌個幾階下去,日常的滑手機、放在口袋,每天用酒精擦。
: 老實說,到日常實驗結束,螢幕真的沒事,沒有什麼小刮痕什麼的。
: 只是想,「用一片硬度不夠的物體,去保護一片硬度很夠的物體」
: 嗯……我想這就是商業吧!
明明是心態問題
講的好像是看穿了什麼行銷手法
說穿了不過就是手機便宜所以你不在乎有沒有刮傷
跟我十幾年前在台北工作開一台二手豐田一樣
停路邊不怕刮傷
開路上不怕擦撞
反正我的車就便宜
你拿一支iphone14 pro max然後裸機使用我還會尊敬點叫你一聲哥
拿一支VIVO裸機使用然後笑別人貼保護貼是盤子?
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