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二十五年前左右大學教授說他以前在米國唸書時,期末考時就一堆同學去買筆電來打報告
上面的孔該插的插了,通電網路什麼所有功能都使用了
然後期末考結束大家都拿去退,無條件退,I don't like the color.
我就想,米國連實體店面銷售給予消費者的權利這麼高,這是怎麼回事阿
然後看看上篇原po分享自己觀念以及與電商打交道心得
台灣消費者保護意識在這個版挺薄瓜瓜的
法律是在講公平嘛,再延伸保護弱勢觀念
電商交易爭議多才會出現七天退貨退款的條文阿
怎麼廠商內規可以凌駕法律層級呢?
反正法官不會來打B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