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一、雖然交易板不屬於資訊類別,重要性天差地遠,但畢竟是組內第二大板,
: 要完全廢掉該板,得請你說服站長。
: 目前廢板只發生在兩種情況下
: a.完全沒人用、沒人要接管,群組長可在公告後廢除。
: b.站務層級經過通盤考量後。
: 二、此板即因為版主不想讓人在主板上討論板務才開的,併回去當初就不用繞這圈
這裡我只對第二點表示意見。
我來到手機版的時間比較晚,
並不清楚當初到底是怎麼發想,
說要「用另外一個版來討論版務」這件事;
但基本上我覺得這件事情本身就不太合理。
一、
所謂「版務」就是「在這個版上發生的事情」,
今天明明是在Comm發生的事情,
為什麼我還要特別跑到Picket去表達我的意見?
版上會有版務是因為
「大家的意見各不相同,要找出一個共同的方式來維持版上的秩序」
既然如此,
就是要「先知道大家的意見」、才能「決定版上如何維持秩序」。
BBS不是一間公司,它是一個論壇,
每一個版的版務版規不是「有意見請打我們的克服電話0800080080」,
然後交由或是「主管」或「公司高層」去決定,
而是經由版眾的意見交流而形成。
那今天多一個Picket版叫大家有意見跑去那邊說;
可是明明大部分的版眾都在Comm版,
誰會沒事跑去Picket版?
老實說,我在手機版待了1年多的時間,
我只知道檢舉可以去信版主、或是可以檢舉在Picket;
若不是因為這次Comm版主突然請辭,
我還真的不知道原來
「在Comm不能討論Comm的事務,要跑去Picket才能討論」。
(我只對於為什麼公告都不能推文感到不可思議)
二、
同上所述,版務版規的重點在於「版眾的意見交流後所建立的秩序」。
既是如此,Picket本身的版規就很荒謬:
Picket上你只能「給建議」、而不能「討論」。
為什麼?
因為版規規定「不能針對別人的發文回文」,
表示「所有人的發文可以回應的就只有版主」。
坦白說這樣很明顯就是一個極權的形式。
然後再說「對於判決不滿意再去申訴」,
那麼試問,這樣建立起來的版規版務的民意基礎到底在哪裡?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版主也不用版眾選、站方直接推派就好了?
就好像前面一篇hateOnas所貼,
Picket版作為版務的違規與建議功能,
那「有人提出建議、別的版眾不能表達同意或反對」到底是哪招?
三、
如果有人覺得「平常庶務的事情本來就不需要讓版眾討論」,
那我只能說,這樣的版規如果嚴格執行(如同有代理版主前的狀況),
結果就是讓這次版主選舉的過程也很荒謬。
本來在原T版主作為代理版主前,
Comm竟然什麼文都不能發、連參選政見都要發到Picket才行;
(當時發文限定登入次數2550次,相當程度等於Comm上無法發文
也因此Picket才會有參選政見的文出現)
然後公告寫說:
1.「時間沒到就申請唯讀、唯讀不過就隱版」
憑什麼?小組長憑什麼決定這樣就必須要隱版?
請問有問過版眾的意見嗎?
有的版就算沒有版主(或是版主管得很少)也是維持得好好的,
「這個版的什麼情況讓你覺得沒有版主管理就必須唯讀」、
「這個版的什麼情況讓你覺得沒有版主管理就必須隱版」?
這件事當然我們聽不到版眾的意見,因為不准討論;
但是小組長跟群組長也完全沒有說明。
2.「人數夠、資格過就開始選」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參選人就各發一篇政見(在Picket),
然後版眾對於參選人的政見無法表達意見(Comm不能發文、Picket不能推/回文),
參選人也不能對版眾的意見做回覆或政見的修正,
反正「人數夠、資格過」然後就「在Comm版公告開始選舉」,是這樣嗎?
(現在大家有看到參選文、還有下面開放推文,都是T前版主代管之後才開放的)
那版眾要如何確定選出來的版主是什麼樣子?
有的人平常未必常發文、但是個默默認真肯做事的人,
不常見到他的ID、沒看過他的說話內容,
要怎麼知道他平時給人的感覺是什麼?做事的能力又如何?
如果不是在T前版主現在代理了之後,
讓人可以發文、可以推文,
又怎麼能夠知道「版眾想選出怎麼樣的版主」?
四、
還有真的都要「照版規」講起來的話,
在Picket上選版主、發表政見參選,
甚至在Comm上版主公告也都是不符版規的。
1.
版務不得在Comm討論,自然版主選舉應包含在內;
但是Picket版規寫定其作用為:
「A.供使用者檢舉違規文章
B.提出版規建議 」
這2項當中當然不包含「版主的選舉」。
所以如果真的什麼都要「照版規」的話:
(1)(不能討論版務/登入次數2550導致)無法在Comm發文,只能跑到Picket
(2)但其實Picket也不能發版主選舉文
那這樣到底版主到底能在哪個版選?
2.
Comm版規定不能討論版務,
那版主為什麼可以發公告?
如果真的想要「讓所有的版務規範、討論、建議都在同一個版」的話,
不是應該連公告都去Picket版發才對嗎?
所有的版規、公告、判決、說明全部都移到Picket去,
「不小心被水桶了、版規怎麼改了、判決說明是什麼,請去Picket看」,
這樣不但可以促使版眾真的開始使用Picket,
還能真正落實所謂「讓Comm成為一個純粹只有資訊流通的版」。
不然版主可以自行公告、卻連公告底下都不能推文表示意見,
這不擺明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五、
為什麼我在一開始批評了Comm跟Picket版的版規大前提、
後面又要提出這2個版規完全極致化的結果?
我這邊首先想點出的,
就是在邏輯上這樣的「版務分工」根本不應該發生,
再講出說這個狀況成立了之後,
我自己看到(什麼都按照版規來)所有可能發生的荒謬情況。
(如果你要說「可能發生」但也「可能不會發生」;
那我只能說版規不要這樣定,那個「可能」不就直接消失了?)
我來手機版的時間沒有很長,
一來的時候就是T前版主在管版了。
我很喜歡看T版主的分享,
包括手機、方案、電信公司等各類的經驗比較;
同時,的確目前版上大部分看到的也都是純粹的交流,
「秩序確實很好」。
但是我時不時在別些版上有所聞,
讓我開始對這個「秩序確實很好」的背後是如何建立產生疑問,
但是我也沒有管道可以了解。
(Comm不能發文討論版務、公告不能推文/Picket不能回文)
T前版主對於這樣良好的秩序功不可沒,
但是我後來產生的疑問,讓我覺得「這個版還可以更好」,
不只是好在秩序,也是好在「這樣的秩序是如何建立」。
最後我想說,
對於版務的處理、版規的規範,
我認為只有對版「好不好」、無所謂「繞不繞圈」;
如果最終的處理方式是比較好的,
多繞一圈,有所謂嗎?
因此,我強烈支持要把Picket的功能併回Comm去;
事實上以結果來看也可以證明現在Picket的效用不彰:
13個月的時間,Picket版的發文不到120篇,
等於1個月不到10篇;
甚至對於版務有所建議的文章只有30篇,
而且有14篇是在這次版主請辭之後、也就是7/3之後才發的,
可見經過了1年以後,Picket此版本身就需要做一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