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entasi (飄揚的落葉)
2014-04-11 01:39:51今天去了球場
因為我是高雄人所以能去的機會很少
去年看了一次阿彌趴就上癮了
所以今天又去了
裡面多了很多家店
我想為我的外甥買一些東西
因為店員正妹介紹的很好
因為我只能刷卡
又因為五百元才能刷卡
就大約刷了兩三千塊
最後我買了三顆簽名球
想說給店員正妹簽名
只是要簽名沒有要留聯絡方式
店妹也欣然同意
在快要簽的時候主管出現了
說工作時候不准簽名
我問那甚麼時候才可以簽
他說妳們都走光了球場都整理好了才可以
我心裡那根本不可能
我看完就要坐高鐵回高雄了
擺明是不給簽
當然因此店員正妹也不敢簽
我想說拉米GIRS不也是利用正妹經濟學來吸引球迷入場
搞到最後大家都是去看AMIS買票進場的
那如果有人喜歡正妹店員
願意北上來跟他買東西 幫他做業績
然後買個簽名球給他簽
如果他跟AMIS一樣紅的話
也許最後變成有人是要跟這位正妹店員買東西請他簽名球
所以才買票進場看球
這樣不是對整個球隊很有幫助
等於到處都是拉米GIRS
也是一種正妹經濟學
當然這跟AMIS拍照要簽名的意思是一樣的
可以拍照簽名
但不能妨礙到他的工作
但我相信我沒有妨礙到
我只是想留個紀念
因為我下次也不知道甚麼時候能去桃園了
今天雖然贏了
但這件事讓我有點難過
希望下次那個主管不要在現場
我就可以要到簽名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