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PORTS/SPOS9/8869925.shtml
輕判? 猿隊:要在乎球迷觀感
【聯合報╱記者藍宗標/桃園報導】
2014.08.14 02:50 am
Lamigo桃猿隊領隊劉玠廷昨天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球員只要有一天刑期,就是做錯事,
一定對涉案的張誌家民事求償,不會放過他。
高院判決昨天出爐,棒球界、球迷一片譁然,認為判太輕。劉玠廷不願評論,他說,法官
有自己的道理,他沒特別意見;不管重判、輕判都不會少塊肉,但應重視社會大眾的感覺
。
為遏阻重演假球事件,立法院二○一一年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提高打假球
的刑責,涉賭球員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併科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
元以下罰金;結夥三人以上犯罪,最重更達十年徒刑、五千萬元罰金。猿隊老闆劉保佑當
時曾說「職棒有救了。」
因不溯既往,無法適用在張誌家等人身上,昨天的「輕判」讓球界感到相當失望。中職副
秘書長王惠民說,這顯示法院不夠了解職棒環境,未了解當時事件對整個社會傷害的程度
,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
中職歷年假球案,猿隊對涉案球員民事求償,態度最強硬,過去也有球員和解例子;劉玠
廷說,如果再發生一次醜聞,應該不會再有球迷想看職棒。
劉玠廷表示,過去假球案導致球迷崩解,花了很多時間重建;球團也被自己人欺騙,造成
物質損失,受傷最大還是球隊本身。
陳致遠、張誌家離開棒界後,中職各隊下令球員不准再與他們有任何接觸。猿隊「大師兄
」林智勝說,這件事是五年前了,很多年輕球員已無太大感覺,也不願再提,只希望中職
回到清新環境,永遠別再發生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