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erttt (acertt)
2014-11-12 19:53:30關於彩香有些特別的建議,就是球團如果有心的話,可以邀請她來當兼職的LMG,
但不是由球團簽約,而是由那米哥旅行社簽,因為只是把彩香找來當兼職LMG,
這樣的經濟效益絕對不高,但是若是那米哥旅行社另外同時推出彩香巡迴之旅,
分為桃園主場朝聖團 跟客場熱血加油團 兩種
朝聖團也就是兩天一夜從高雄發遊覽車(或是跟客運合作),台南嘉義台中到處接人,
然後由那米哥旅行社出一位女領隊(通日語),然後彩香就是導遊 在車上教導大家怎
麼跳應猿曲,順便賣球衣(在車上賣的就算彩香的業績),到桃園當然就是入住古華,
然後自由活動,時間到了再從古華拉到球場,走金猿卡特別通道,坐LMG後一排的超
級熱區,禮拜天早上基本是自由行,但可自費參加活動,然後晚上再用遊覽車(或是
合作的客運)把遊客一個個丟回去。
熱血加油團,一樣是兩天一夜,從台北桃園出發,一樣是女領隊搭配彩香,白天就安
排當地特色行程,晚上就看球賽,讓彩香變成客場啦啦隊之花,住宿女領隊跟彩香住
同一間,也可以互相照應,不知各位覺得這樣有搞頭嗎??
而且現在台灣跟日本也有互開打工度假簽證,只要彩香現在開始努力學中文 跟 加油
動作,來台灣邊玩邊工作一年應該會有興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