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從支持22年的統一跳槽 但今天有點小難過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4-26 16:21:13
※ 引述《crazydog44 (我是瘋子啦)》之銘言:
: 不管我怎說我聽到什
: 這件事只有當事人可以證明是不是朋友
: 但也只有當事人可以證明不是朋友
: 我是有想過今天去抓ggg來問啦
: 但有意義嗎?
: ggg很努力我也看到啊
: 只是希望他可以更棒而已呀
: 說我射後不理太嚴重了吧!
: 我就那麼一點點點不舒服而已呀
: 原原po也不在意了
: 如果有球團看到這可以注意一下不要有類似發生就好
: 前面也有人講到全壘打丟禮物的事嗎?
: 球團球員不都很在意我們球迷嗎?
: 球迷抒發一下都不行啊!
: 我正在開車去球場
: 到此為止吧
: ※ 引述《chugliang (嘴炮無敵....)》之銘言:
: : 我覺得如果球隊有錯,的確可指責!
: : 但這系列文開端,就只是原po認為3g哥找朋友,
: : 參加遊戲...
: : 可是原po去確認了嗎?
: : 難道現在都流行這種射後不理的個人臆測文?
: : 還讓人高潮了...見鬼啦!
:
作者: chugliang (嘴炮無敵....)   2015-04-26 16:24:00
推!如果是事實,我一定鞭球團,但事情一定要求證!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5-04-26 16:31:00
推 不過這討論串可以停了
作者: psku (@(o‵ェ′o)@)   2015-04-26 16:33:00
還在討論這個...
作者: love134222 (蘋果咬一口)   2015-04-26 16:35:00
人言可畏就是這樣來,ㄧ堆抒發心情丟完心情垃圾,但請做事前先想後果跟當事人困擾
作者: wu062800 (小吳)   2015-04-26 16:49:00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4-26 16:52:00
真的可停了
作者: mlpox465   2015-04-26 17:08:00
不能在同意了!所以我才會在小欣姐那篇說當事人(指原po)不用出來說明一下嗎?可以發一篇文章來表示疑惑,但疑惑解開了,是否也應該發篇文來說明一下,而不是用推文回應球團作法是有改進空間,但一碼歸一碼,是吧?我也跟s大有同樣的想法,子期的事情希望下次可以謹慎點
作者: cheng2626 (@桃猿最強@)   2015-04-26 20:37:00
到此為止吧~我聽到看到的就是如此 疑惑永遠不會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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