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主出來面對,到底能不能po交易文

作者: middy11 (middy)   2015-05-28 12:48:31
很多事情板主都有一起討論 只是pasa代表發言
如果讓大家都沒感受到我的存在 這點希望大家體諒
對於沒有積極處理板務 影響到板友的權益感到很抱歉 會立刻改進
其他就請大家參考pasa板主所告知的內容
請大家擁躍參與 一起讓猿板更好
middy11
※ 引述《pasaword (P幣拿來)》之銘言:
: 來回應一下問題
: 明天會開始徵求
: 版主一位 小版主兩位
: 報名期一週 投票期一週
: 細節詳見明日公告
: 板規調整/修訂我傾向在新版主選出來後
: 與新版主討論及參考板上意見後再行調整
: 應該也是將近六月中/底的時候
: 有什麼我漏掉的嗎?
: 以上
: 05/27/15 pasaword
作者: kyo017baby (╮(﹀_﹀")╭)   2015-05-28 13:07:00
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5-28 13:09:00
你難得發言,可不可以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錯字再說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5-28 13:10:00
版主肯做事就好,大家都支持同一支球隊,不需要惡言相向
作者: toms913214 (MME MeowMiEyEs)   2015-05-28 13:11:00
管板分工不做好、板規界定不清楚、板規執行模糊不清看一下如何個改善法,就事論事,做好也會給大力掌聲的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5-28 13:13:00
請問你到底要戀棧多久?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3:52:00
我覺得你已經完全不適任了,還要再撐下去嗎?會很難看唷pasa我覺得他勉強還OK,至少他有時會出來露個面處理一下板務,你,我就完全不知道你在幹嘛了?戀棧這種職位究竟有甚麼意義?你確定你真的不下台?
作者: sary (Hello Opera)   2015-05-28 13:54:00
好久沒開賭盤了... :-(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5-05-28 13:54:00
加油 板主也是憑熱忱奉獻時間 不需要惡言相向
作者: toms913214 (MME MeowMiEyEs)   2015-05-28 13:57:00
情理法板真棒棒(*′▽`*)超越站規的存在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5-28 13:57:00
Liu你再看一次第一行吧 他應該有說 pasa是代表發言兩人的共識...真覺得她不適任 你為何不提罷免..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4:06:00
我只是覺得他再這樣撐下去很難看,說什麼"pasa只是代表兩人發言"這很明顯就是推託之詞,完全是逃避責任的藉口混到這麼離譜的人還能繼續當板主我才覺得沒有天理了
作者: CGUNGUN (Nishioka)   2015-05-28 14:07:00
WHO ARE U? 亂公告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4:08:00
這2~3年來我幾乎每天至少逛猿板3次以上,除了開樂透和像現在這樣"已經引起眾怒了",我從未感受到米迪有任何的存在感,原來這樣的人還能繼續當板主.........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5-28 14:12:00
請支持板主任期制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4:20:00
如果按照棒球板的標準你大概已經下台10次了吧,你該慶幸猿迷的標準太低了,標準連棒球板的10分之1都不到
作者: noreg0380993 (諾芮閤˙毓)   2015-05-28 14:25:00
檢舉推文髒話還看跟版主交情的
作者: toms913214 (MME MeowMiEyEs)   2015-05-28 14:26:00
樓上有備份證據嗎?真是如此的話真的該下台
作者: noreg0380993 (諾芮閤˙毓)   2015-05-28 14:29:00
無奈,當初沒備份Orz#1K7oee5o 當初就這樣公告帶過了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號)   2015-05-28 14:53:00
選版主前要說好 選出來是要負責管版、精華區 還是開賭盤 但最近也很久沒開賭盤了捏所以你真的只是掛名阿 還不如讓閒一點的人來當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4:54:00
你的上個賭盤是一個月前的事,連這唯一的存在感都沒了
作者: miho42 (miho)   2015-05-28 14:57:00
覺得有點踩線了 liunwaiqoo 你要不要去檢舉看看?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5-05-28 15:06:00
覺得難看就提罷免吧 看是不是多數人都覺得難看
作者: evapink (湯)   2015-05-28 15:07:00
只有我閱讀有誤嗎?意思不就是版主是有討論,只是P板主比較像發言人的感覺,都是由他出面不是嗎?這不是代表M也有做事,也有討論,只是不是發言人的角色而已嗎?
作者: BlueMt (Kaku 三等士官長 >)))   2015-05-28 15:09:00
其實有Baseball_BM板可以做申訴!建議可以去哪做申訴!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11:00
l這麼不爽就提罷免吧.照規矩來..上面推文的已經有點過頭了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5-28 15:12:00
我覺得批評板主做不好絕對合理 但說推託之詞還這麼義正辭嚴 想必他不是腦補的而是真的知道什麼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15:00
過頭的就那句啊.難道以後同樣公告每個板主都要各發一句?XDDa大說的有理.除非知道什麼.不然為啥2位討論1位代表發不行扣除發公告.之前在清文章管板p,m兩位板主都沒有完全不做吧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5:21:00
他要繼續厚臉皮當就讓他當吧,實在不解戀棧這職位有什麼意義,我也沒那麼閒還去罷免他哩= = 懶了~~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21:00
以l大的標準,兩位應該都完全不適任.怎麼變成一位勉強ok?XD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5:22:00
pasa這兩年來我看過他一些水桶公告,至少有在做一點事這隻米迪印象中3年來水桶公告似乎不超過3篇看來是我印象錯誤了他的水桶次數遠燒過3次,真是抱歉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26:00
所以我說你的標準是發公告數啊XD 板主各司其職不是.除非像Da大說的.真的知道什麼?不然你如何區隔兩板主的失職與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5:27:00
公告數最低,精華區2年來沒有整理過,上篇賭盤是1個月前的事情,這樣的理由已經很充分了吧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28:00
板主刪文似乎不會顯示是誰刪的吧...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5-28 15:28:00
你根本不懂我在質疑你什麼....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5:28:00
事實上pasa也是非常的糟糕啦,可能就米迪0分pasa10分這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5-05-28 15:29:00
所以你認為pasa勉強ok的區別不就是因為他有發公告?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5-28 15:29:00
種概念吧,都適用非常低的標準來看
作者: snailly (楊小麵)   2015-05-28 15:49:00
middy以前熊版時期很盡責的說 可能真的比較忙了吧
作者: KuoYenWen (打第一球)   2015-05-28 16:40:00
支持qoo檢舉,不要自己一張嘴那邊說。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5-05-28 16:42:00
難道一個公司只有發言人出來講話 就可以推論其他部門沒在做事嗎支持qoo檢舉,不要自己一張嘴那邊說。
作者: KuoYenWen (打第一球)   2015-05-28 16:43:00
順便我就在這裡檢舉qoo 板龜2.a 對版友進行人身攻擊檢附證據 → liunwaiqoo: 他要繼續厚臉皮當就讓他當吧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5-28 16:44:00
很有時間一直噓一直放話卻沒閒去檢舉 看來真的很忙
作者: KuoYenWen (打第一球)   2015-05-28 16:45:00
希望p板主秉公處理,謝謝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遇)   2015-05-28 16:45:00
兩人發言"這很明顯就是推託之詞,完全是逃避責任的藉口-->這樣不知道算不算造謠?
作者: deepgrave (深墓)   2015-05-28 17:30:00
如果是討論過後的共識,也許以後版務群發文時可以一起掛名,看過幾個版是這樣處理的,版務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penny3302 (你一瓶我一瓶)   2015-05-28 18:42:00
其實不管有沒有掛名,就是很寬鬆啊好幾篇誤回公告的文章在版上都沒有處理,更別提常有海巡鬧版的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5-05-28 21:43:00
我向來認為做太久不是好事,世界需要新的力量,人類才會進步,打倒舊勢力oh~~yeah
作者: cracKnel (阿脆)   2015-05-28 23:17:00
純噓 qoo 這麼多推文在抱怨 結果說懶得檢舉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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