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igo桃猿隊前左投謝長融,2014年左手肘動韌帶移植手術後,球團認為他未依球團指示
,按時至醫院復健,將他解約,並求償違約金及簽約金108萬餘元,台北地院認定,謝男違
約屬實,球團有權依他到職期間比例,追回簽約金84萬餘元,並要求賠違約金240萬,因違
約金部分,球團主動打1折,僅求償24萬,法官全數判准;仍可上訴。
謝長融月薪7萬5000元,簽約金第1期100萬元、第2期70萬元,2013年加入桃猿,合約至201
5年12月底止,2013年球季出賽51場,戰績1勝2敗9中繼1救援,防禦率4.46,因手肘傷勢,
去年4月動手術,球團指控他6次未依球團要求到醫院復健,違反合約中「應確實服從球團
指示」條文,開罰5萬元後,謝也不繳,因此解約求償。
謝長融辯稱,手術後有要求球團,讓他和其他球員一樣到球場以練球方式復健,但未獲同
意,他坦承6次未至醫院復健,但有至球場練球,球團不能因此將他解約,法官認定,謝男
違約屬實,應賠償。(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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