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Ka0WhU
推 wakuwaku: 無腦球團迷真的當看不懂繼續跳針,原po辛苦了
【第01條】文章/推文內容有對於球員、教練、板友及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性騷擾及讓兩性不舒服之語言。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水桶30天
#1NKariYp
推 kaio76930: 吱:不管啦,大師兄複數年期間受傷領那麼多錢,竟然還
→ kaio76930: 敢提FA,滾啦
【第03條】海巡故意引戰鬧板,經查屬實者。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第23條】出桶後再犯板規者(不限條),將會累計加重處份。
(累犯定義:第1-8條為半年內曾遭到水桶,第11-22條為三個月內曾遭到水桶
第10條則不在累犯制度內。)
●罰則 累犯計算+退文/累犯計算。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水桶累犯
永久水桶
@@~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