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條】海巡故意引戰鬧板,經查屬實者。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情節嚴重者永久水桶
【第09條】發表未經證實之文章/推文(如攻擊球隊、球員名譽)(文章先行鎖文後,
給與24小時提出證明時間,如未能提出有力證據,則會處以永久處份)
●罰則 永久水桶+退文/永久水桶
#1PnvgaZZ (Monkeys)
推 foam0406: 真以為有人近況差啊 送頭這麼明顯ㄏㄏ09/24 19:49
#1PnvkfG6 (Monkeys)
→ foam0406: 為了抓放連紀錄都不要了 09/24 19:51
#1PnuE8Kl (Monkeys)
噓 superkb: 可以別再送頭了嗎09/24 18:06
注音文就送你了...
又造謠又海巡 永久水桶